“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
文件名称: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五五” 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国务院
发布时间:2026年7月9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十五五” 时期(2026-2030 年)是我国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目标的最后一个五年关键期、攻坚期。当前我国双碳工作已进入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从重点领域试点突破向全行业系统推进的新阶段,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绿色转型、市场化机制建设等方面都需要明确的顶层设计指引。2026 年作为 “十五五” 开局之年,国务院在 6 月 29 日国常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本方案,是继 2021 年《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后碳达峰领域的第二份纲领性文件,为未来五年碳达峰工作划定了清晰的总施工图。
二、核心制度与内容
一是明确刚性量化目标体系。方案提出到 2030 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5 年降低 17%,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 25%,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同时明确了分领域具体指标,到 2030 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28 亿千瓦以上,常规水电装机 4.1 亿千瓦左右,核电运行装机 1.1 亿千瓦左右,为各行业发展划定了硬约束。二是划定能源结构调整路线图。坚持风光水核多能并举,建设 “三北” 风电光伏、西南水风光一体化、沿海核电、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加快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到 2030 年抽水蓄能装机达到 1.6 亿千瓦,新型储能装机力争达到 3 亿千瓦,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达到 5000 万千瓦以上;推动煤电向支撑性调节性电源转型,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落后煤电机组,稳妥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三是提出产业转型硬任务。“十五五” 期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17% 以上,通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实现节能量 1.5 亿吨标准煤以上;高标准建设 100 个左右国家级零碳园区和 500 个左右零碳工厂;推动算力设施绿色低碳转型,新建算力设施主要使用非化石能源电力。四是健全支撑保障机制。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快建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和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完善全国碳市场等市场化机制,强化绿色金融对绿色转型的支撑作用。
三、全行业落地影响
能源行业将迎来深度结构调整,煤电行业落后产能退出加速,煤电与新能源融合项目、CCUS 改造项目将成为煤电转型的主要方向;新能源行业进入规模化发展新阶段,风光大基地、特高压外送通道、新型储能、长时储能等领域投资将持续增长,核电发展空间进一步打开。工业领域高耗能行业将面临更严格的能效和碳排放约束,钢铁、水泥、有色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从鼓励性变为强制性任务;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建设将带动工业绿色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等新模式快速推广;出口型企业将加速建立全供应链碳足迹管理体系,以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等国际绿色贸易规则。建筑交通领域,建筑光伏一体化、超低能耗建筑将从试点转向规模推广;新能源重卡、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快速提升,高速公路大功率充电、绿色氢氨醇加注等基础设施建设将加速。新兴产业方面,氢能、绿色燃料、CCUS、碳管理服务等绿色新产业将迎来爆发式增长;算力行业将向西部绿电富集地区布局,算电协同、绿电直供成为数据中心建设的标配模式。金融领域绿色金融、转型金融产品将加速创新,碳资产抵质押、碳保险、碳远期等碳金融服务需求将显著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