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十五五" 规划
文件名称: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十五五" 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发改能源〔2026〕884 号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 年 6 月 25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十四五" 时期,我国能源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能源结构加速优化,但也面临安全风险叠加、转型任务艰巨、创新能力不足等挑战。2026 年是 "十五五" 开局之年,也是我国从 "能耗双控" 向 "碳排放双控" 转型的关键第一年,能源发展进入安全风险叠加演变期、低碳转型加力推进期、能源创新加速突破期、体制改革深度攻坚期、国际合作调整重塑期。在此背景下,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十五五" 规划》,这是我国首个以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命名的五年规划,是指导 "十五五" 时期能源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加快建设能源强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该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标志着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进入系统化、制度化推进的新阶段。
二、核心制度与内容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十五五" 规划》构建了系统完整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框架,主要包括五大核心内容: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以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能源体系;二是设定发展目标,明确到 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 左右,新能源成为装机主体,储能调节能力提升 40% 以上,能源系统安全韧性显著增强;三是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快构建多元化能源供给体系;四是加强系统调节能力,首次将储能提升至与源网荷并列的定位,要求源储调节能力提升 40% 以上,加快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发展,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五是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完善电价形成机制,推进能源领域 "放管服" 改革。此外,规划还对能源科技创新、能源国际合作、能源治理体系等作出全面部署,形成了完整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路线图。
三、全行业落地影响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十五五" 规划》的发布实施,将对我国能源转型和双碳事业产生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一是新能源产业迎来黄金发展期,到 2030 年新能源成为装机主体,风电、光伏、储能等产业将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带动万亿级投资规模;二是储能产业地位全面跃升,首次获得与源网荷并列的定位,源储调节能力提升 40% 以上的目标将推动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储能产业爆发式增长;三是电力系统加速转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全面提速,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等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四是能源科技创新加速突破,规划明确将科技创新作为核心驱动力,将推动新能源技术、储能技术、氢能技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等前沿技术加快突破;五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电价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电力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升;六是能源国际合作开创新局面,"一带一路" 能源合作持续深化,我国在全球能源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增强。总体而言,该规划是 "十五五" 时期能源发展的总纲领,将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设能源强国提供坚实的规划引领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