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7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文件名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发布文号:发改环资〔2026〕698 号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 年 6 月 15 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工业是我国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 9 个重点行业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规模大、强度高,是提高能效、压减煤炭消费、降低碳排放的重中之重。"十五五" 开局之年,我国节能降碳工作进入攻坚阶段,部分重点行业仍存在大量能效水平偏低的产能,改造升级任务艰巨。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加大节能降碳改造攻坚力度,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培育绿色发展动能,支撑实现碳达峰目标,五部门联合启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这是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升级专项行动方案》之后,国家层面推出的又一重磅工业脱碳政策,标志着工业节能降碳从 "全面部署" 进入 "攻坚突破" 新阶段。

二、核心制度与内容

《通知》构建了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的完整制度框架:一是明确实施范围和周期,2026-2028 年为期三年,聚焦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 9 个重点行业;2028 年起结合实际视情进一步拓展实施范围,增加其他行业压茬推进,各地区可结合工作需要先行有序开展。二是设定刚性改造目标,到 2028 年底,9 个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 20 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 15 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不能按期完成改造或改造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按规定淘汰关停。三是分行业精准施策,针对每个行业明确具体改造方向:钢铁行业重点推进氢冶金、富氧冶炼、电炉短流程等技术;电解铝行业推广 500kA 及以上大型电解槽、稳流保温技术;水泥行业推进低氮燃烧、余热发电、协同处置;煤电行业推动 30 万千瓦以上机组低碳化改造、耦合新能源等。四是强化政策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 20% 左右补助,落实差别化电价、阶梯电价政策,完善绿色金融支持,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五是压实各方责任,明确地方政府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确保改造任务落地见效。

三、全行业落地影响

该政策的实施将对双碳行业产生深远影响:一是工业脱碳进入 "刚性约束" 时代,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的硬性要求,将倒逼 9 大重点行业加速淘汰落后产能,预计将带动万亿级节能降碳改造投资市场。二是高载能行业格局加速重构,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产能将向能效领先企业集中,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绿色低碳转型滞后的企业将面临淘汰风险。三是节能技术装备迎来爆发期,氢冶金、大型电解槽、高效电机、余热回收、碳捕集等先进节能技术装备需求将大幅增长,相关产业链企业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四是煤炭消费减量加速推进,9 大重点行业煤炭消费占工业煤炭消费的 70% 以上,通过节能降碳改造将实现显著的减煤效果,为全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提供有力支撑。五是中央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凸显,国资委将推动央企率先完成改造任务,发挥行业标杆作用,带动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六是区域产业布局优化调整,能源资源富集地区将承接更多高效产能转移,推动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产业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