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文件名称: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发布机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6 年 4 月 23 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党中央决定建立双碳综合评价考核制度。这是我国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双碳目标情况开展评价考核,是法治化推进 "双碳" 工作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此前,我国节能降碳工作主要依靠政策引导和行政推动,缺乏制度化的考核约束机制,部分地区存在重发展轻降碳、政绩观偏差等问题。《考核办法》的出台,将双碳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根本上解决了双碳工作 "谁来负责、如何考核、结果如何运用" 的关键问题,为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核心制度与内容
《考核办法》共六章 25 条,构建了完整的双碳评价考核制度框架:一是明确适用范围,自 2026 年度起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开展评价考核,由中央组织部统筹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二是设置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 5 项控制指标(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降低、煤炭消费总量、石油消费总量、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和 9 项支撑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新增清洁能源电量占比、工业单位能耗和碳排放降低、"两高" 项目碳置换审查落实情况、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公共机构碳排放强度降低、碳市场覆盖行业碳排放控制、森林蓄积量增长)。三是规范考核程序,按照年度开展,依次进行年度自评、部门评价、实地核验、综合评定四个环节。四是严格结果评定与运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全部指标达标为优秀,1 项及以上控制指标不达标或 3 项及以上支撑指标不达标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不合格的约谈整改,重大失职失责的追责。五是强化数据支撑,主要依据国家统计数据,建立重要数据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对重大自然灾害等非人为因素影响据实判定。六是扩大考核覆盖,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参照制定中央企业双碳评价考核制度。
三、全行业落地影响
《考核办法》的实施将对双碳行业产生革命性影响:一是双碳工作从 "软约束" 变为 "硬考核",首次将双碳目标完成情况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彻底改变了双碳工作 "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 的局面,地方党委政府抓双碳的积极性、主动性将空前提高。二是党政同责全面落实,明确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双碳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 "十五五" 碳达峰行动全面启动 ,要求各省制定省级碳达峰行动方案,经国家衔接审核后报党中央、国务院审定,作为考核依据,将推动全国碳达峰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化石能源消费刚性约束,煤炭、石油消费总量纳入控制指标,将有力推动能源结构加速转型,非化石能源发展迎来重大机遇期。五是中央企业双碳责任压实,要求国资委制定中央企业考核制度,将推动央企在双碳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六是地方双碳投入大幅增加,考核压力下,各地将加大双碳领域资金、技术、人才投入,双碳产业发展迎来前所未有的政策机遇。七是数据质量显著提升,建立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将推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不断完善,为双碳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