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
发布时间:2026 年 6 月 15 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节能降碳改造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压减碳排放的关键举措,也是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提质升级的重要支撑。2025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十五五" 规划《纲要》将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纳入 109 项重大工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亦作出专门部署。从行业现状看,据有关行业协会摸排测算,当前粗钢、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产能占比仍不足 30%,部分行业还有超过 10% 的产能能效低于基准水平,节能降碳改造空间巨大。五部门据此联合出台文件,将重点行业改造从 "倡导引导" 升级为 "三年攻坚"。
二、核心内容
通知明确自 2026 年起,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 9 个行业为重点,利用 3 年时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2028 年起视情拓展实施范围。总体目标:到 2028 年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 20 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 15 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累计形成节能量 1 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 2 亿吨以上。重点任务聚焦三方面:一是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加快高炉大比例球团冶炼、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窑炉富氧(全氧)燃烧系统、高效催化裂化烟气轮机等工艺装备应用,推动锅炉、电机、风机、泵、空压机、变压器、汽轮机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二是推动重点工序和装置改造升级,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和快调、深调、宽负荷等高效调节能力改造;三是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实施余热回收、余能发电,强化副产煤气、余热余压高效回收,推动原料燃料绿色低碳替代和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保障措施包括:中央投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核定总投资 20% 比例给予资金补助;各地可将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整合为统一差别化电价政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不超过 0.1 元;存量企业改造减碳量经核定可作为本地区新(改、扩)建 "两高" 工业项目碳置换来源;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优于基准值的企业可获合理配额收益;能效未达标项目须于 2028 年底前完成改造。
三、全行业落地影响
一是 9 个重点行业进入 "应改尽改" 攻坚期,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意味着大规模技改投资集中释放,节能环保产业、节能服务机构和绿色金融迎来直接业务增量;二是 "存量减碳量置换新增排放空间" 机制打通碳约束与项目落地之间的通道,为地方在碳达峰窗口期承接重大项目提供新工具;三是与全国碳市场形成政策闭环,配额收益激励让 "减碳有价",企业改造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四是差别化电价、强制性能耗限额等约束持续强化,高耗能低效产能面临明确出清时限。作为 "十五五" 开局阶段节能降碳领域最具操作性的顶层执行文件,其将深刻影响钢铁、建材、化工、电力等行业的投资节奏、产能结构与碳资产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