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
发布机构:中共中央、国务院
发布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自 2023 年 9 月 "新质生产力" 概念首次提出以来,其先后写入 2024 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成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政策话语。此次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专门意见,是新质生产力概念提出三年后首次以中央纲领性文件形式确立制度框架,标志着其从理论创新全面进入制度化、体系化落地阶段。文件出台正值 "十五五" 开局之年,与《"十五五" 规划纲要》确定的 "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 一脉相承,也正处于 2030 年碳达峰目标临近的关键窗口。文件明确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全方位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创新五大创新,其中 "发展方式创新" 与双碳治理直接挂钩,将绿色低碳转型从环保约束升级为国家生产力布局的核心变量,为绿色生产力与传统生产力协同演进提供了总纲领。
二、核心内容
《意见》共五个部分、19 项重点任务。总体要求坚持创新主导、改革为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坚持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统筹处理好政府和市场、质态和业态、改革和发展、自主和开放的关系。第一部分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部署加强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任务;第三部分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提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全面实施 "人工智能 +" 行动。对双碳行业而言,最直接的是第四部分 "着力推进发展方式创新" 的三条部署:
· (十一)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做强绿色制造业,发展绿色服务业,壮大绿色能源产业;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高效治理相结合,统筹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和园区;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 (十二)优化绿色发展政策工具箱: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标准计量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以全国碳市场为主体完善碳定价机制,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加快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全国统一绿证市场;配套绿色金融、绿色政府采购、绿色税制等政策。
· (十三)积极推进能源革命: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序发展先进核裂变能,构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加速全社会生产生活用能绿色化进程。
三、全行业落地影响
《意见》将双碳治理从 "末端管控" 提升至 "生产力重塑" 的顶层高度,全局影响体现在五个方面:其一,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全面实施,由单纯强度约束转向总量刚性约束,地方和行业的配额管理、碳资产管理需求激增;其二,碳市场建设全面提速,覆盖范围扩大、配额分配优化,叠加 CCER 与全国统一绿证市场协同建设,碳定价信号对投资决策的引导作用显著增强;其三,零碳工厂、零碳园区从试点转向规模化建设,叠加绿色制造、绿色能源产业培育,直接打开节能降碳技术服务、绿色装备、循环利用产业链的增量市场;其四,产品碳标识认证与碳足迹管理体系全面实施,将重塑出口企业及供应链上下游的碳合规要求,催生碳管理咨询、碳数据核算与数字化平台服务市场;其五,能源革命部署为风光储、先进核能、新型电力系统投资注入长期确定性。对北京而言,作为首善之区,文件落地将带动本市碳市场、绿证市场、零碳园区试点与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率先加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