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改革提升排放检验质量的意见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实施时间:2027 年 9 月 18 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机动车排放检验是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关键环节,检验质量直接关系空气质量改善成效。近年来,部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受利益驱动,通过预置篡改程序、违规中止检测、调换检验样品等手段弄虚作假,导致 "带病车" 上路,抵消减排成效;同时行业准入门槛把控不严、机构数量供需失衡、竞争失序等问题突出,干扰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此前生态环境部已多次通报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典型问题,暴露出的作弊产业链问题亟需从制度层面系统性解决。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化机动车污染治理,持续推进排放检验改革,推动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联合印发本《意见》。
二、核心内容
《意见》围绕五个方面系统提出 12 项改革措施:
一是完善机构准入退出管理。加强资质认定专业评审,2026 年年底前两部门联合建立全国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技术专家库;实施清单式现场评审,严格执行人员操作能力现场审查;对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的机构,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格处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取消检验资格,相关责任人员禁止从事相关业务,将严重弄虚作假机构坚决清出市场。
二是提高排放检验合规水平。明确 2026 年年底前,重型燃气车、重型汽油车须按国家标准实行工况法检验,严禁超范围检测;检验机构不得擅自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伪造或篡改检验数据;建立设备运行维护制度,检验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时共享。
三是优化检验设备质量管理。鼓励检验设备(含软件)开展自愿性认证,明确设备性能参数、软件功能、质量控制及防篡改要求;建立机动车排放检验生态环境部门计量标准,主要分析设备严格检定校准;推行设备管线布设可视化(明管明线),严格执行设备物理隔离规定,试点推进电子封签使用,对擅自拆改管线行为自动化报警。
四是加强检验机构精准监管。将检验机构纳入日常监管和年度计划,建立涉嫌弄虚作假行为清单;开发异常检测和作弊识别模型、智能分析预警模型,建立检验检测异常问题识别库;鼓励建立记分管理制度、推行 "一线一码",每条检测线对应一个二维码,实现标准物质、耗材到期自动提醒;生态环境部研究开发国家机动车排放检验程序软件供地方推广。
五是健全行业自律监督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自律公约,推动检验、校准、设备制造等行业自律承诺,建立行业内部监督机制,开展检验检测业务大比武,健全从业诚信机制,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健全公众举报和奖励机制,定期通报典型案例。
三、全行业落地影响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而言,《意见》通过 "准入退出 + 设备质控 + 数智化监管 + 行业自律" 全链条制度设计,将推动行业从 "数量扩张" 转向 "质量竞争",违法机构出清后合规机构市场份额和行业信誉将显著提升,检验费用和服务质量有望趋于合理。对机动车污染治理和空气质量改善而言,重型燃气车、重型汽油车工况法检验的全面推行,将堵住重型车排放监管漏洞,直接削减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支撑。对双碳和新能源汽车产业而言,强化排放检验监管倒逼传统燃油车提升排放控制水平,同时为新能源汽车、清洁燃料车的环保优势提供公平的制度确认,有利于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和碳排放持续下降。检测设备制造业也将受益于设备认证、检定校准和防篡改要求带来的标准化升级需求。整体看,该文件是 "十五五" 开局之年机动车环境管理领域的重要制度性文件,对大气污染防治、交通减排和绿色低碳转型具有全局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