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北京市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6-10-08

北京市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机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 年 9 月 22 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发展,动力电池正进入规模化退役期。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超 3000 万辆,动力电池设计寿命普遍为 8—10 年,2026 年前后进入首批动力电池集中退役窗口。废旧动力电池若处置不当,既造成钴、锂、镍等战略资源浪费,也存在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国家层面,国务院办公厅 2025 年印发《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北京市作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 150 万辆、率先进入电池退役高峰期的超大城市,回收利用企业普遍存在 "小散乱"、规范化水平不高、绿色低碳技术应用不足等问题。同时,北京承担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牵头职责,亟需通过政策引导培育规范化回收利用生态,推动创新技术转化应用。在此背景下,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三部门联合出台本《若干措施》,以 "鼓励规范、支持绿色、促进协同" 为主线,为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健康发展提供系统性政策供给。

二、核心内容

《若干措施》围绕三个重点方向部署政策举措:

一是支持规范化收运体系建设。规范布局回收服务网点,鼓励汽车 4S 店、维修厂、报废拆解企业等按国家标准改造开展回收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集中贮存性回收网点建设,鼓励利用腾退空间改造建设回收网点;明确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生的废动力电池应依法依规交由综合利用企业处理,压实生产者责任,从源头杜绝废电池流入非正规渠道。

二是着力提升绿色低碳综合利用水平。严禁建设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从准入端卡住 "两高" 项目;鼓励运用绿色低碳新技术建设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鼓励示范项目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对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不超过工程投资 30% 的补助支持,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形成 "绿色技术 + 可再生能源 + 财政奖补" 的组合激励。

三是优化要素保障与京津冀协同。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重大产业项目范畴,加强用地出让长年期支持,给予企业长期稳定经营预期;优化完善环评、安评、消防等审批流程,加快示范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同时明确促进京津冀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协同发展,引导三地产能、技术与市场资源互补。

三、全行业落地影响

对回收利用行业而言,《若干措施》通过财政补助、用地支持、审批提速等组合拳,将显著降低规范化企业投资运营成本,加速行业出清 "小散乱" 产能,推动回收利用产业向规模化、绿色化、集聚化方向发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北京样板。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而言,政策打通了 "生产 — 消费 — 回收 — 再利用" 闭环,保障钴、锂、镍等关键资源的循环供给,有利于降低整车和电池生产成本,巩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全链条竞争优势。对双碳目标而言,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每吨可显著减少上游采矿冶炼环节碳排放,配合分布式光伏配套建设要求,示范项目将实现 "绿色回收 + 绿电生产" 双重降碳效果;京津冀协同布局还将带动区域循环经济产业链整体升级。整体看,该文件是北京市落实国家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部署的落地举措,对循环经济、新能源汽车和双碳产业均具有重要导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