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十五五" 规划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 年 8 月 3 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电力行业是碳排放最大的单一行业,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核心路径。"十四五" 时期,我国新能源装机实现跨越式增长,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突破 18 亿千瓦,但电力系统也面临新能源消纳压力加大、系统调节能力不足、配电网承载能力受限等突出挑战。2025 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 "十五五" 规划纲要对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作出战略部署,要求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步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本规划依据 "十五五" 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十五五" 规划》编制,是 "十五五" 时期电力系统转型的顶层设计文件,与同期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展 "十五五" 规划》《煤炭工业发展 "十五五" 规划》《石油天然气发展 "十五五" 规划》共同构成能源领域 "十五五" 规划体系。
二、核心内容
《规划》提出到 2030 年初步建成新型电力系统的战略目标,设置一系列量化指标: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 50%,实现 28 亿千瓦以上新能源高水平消纳;常规水电装机达 4.1 亿千瓦左右,核电装机约 1.1 亿千瓦,生物质、光热、地热能、海洋能等发电装机达 6500 万千瓦左右;新型储能装机达 3 亿千瓦(2025 年底为 1.36 亿千瓦);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超 5000 万千瓦(2025 年为 1685 万千瓦);需求侧削峰能力占最大负荷比重超 5%;建成可支撑超过 1.1 亿辆电动汽车出行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规划》部署十大重点任务:一是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电力供给格局,统筹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积极推动煤电节能降碳;二是着力构建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加强跨省区输电通道和配电网智能化建设;三是促进用电侧协同发展,提升需求响应能力和负荷弹性;四是增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加快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建设;五是夯实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六是提高民生用电服务水平,推动居住区充电设施 "统建统服" 试点;七是加快电力领域新质生产力赋能;八是推进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九是促进电力与算力、电热、电氢、交通等领域协同融合,在高速公路沿线布局风光储充换电站;十是深化电力市场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国际合作。
三、全行业落地影响
《规划》是 "十五五" 时期电力系统绿色转型的行动纲领,对能源及上下游行业将产生系统性影响。第一,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 50% 的目标意味着到 2030 年清洁能源将从装机主体转变为电量主体,新能源发电利用率和可靠替代能力成为核心考核要求,新能源开发将从 "重装机" 转向 "重消纳、重出力",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构网型储能、高精度功率预测等技术需求将大幅增长。第二,新型储能装机从 1.36 亿千瓦增至 3 亿千瓦的目标意味着 "十五五" 期间新型储能装机将翻倍以上增长,4 小时以上长时储能被列为核心发展方向,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长时储能技术将进入规模化部署期。第三,虚拟电厂调节能力从 1685 万千瓦增至 5000 万千瓦以上,需求侧响应资源(工业负荷、空调负荷、电动汽车 V2G、分布式光伏等)将成为电力系统重要调节力量,虚拟电厂运营商、负荷聚合商等新业态将加速发展。第四,电力与算力、交通、氢能协同融合将催生算电协同、风光储充换电站、电氢耦合等新商业模式。第五,煤电节能降碳改造和 "三改联动" 将持续推进,煤电从主体性电源向调节性、保障性电源转型的路径进一步明确。第六,充电基础设施支撑 1.1 亿辆电动汽车的目标将推动居住区充电桩 "统建统服" 和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建设,交通电气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