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十五五 时期美丽北京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26-08-10

“十五五” 时期美丽北京建设规划

 

发布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 年 7 月 31 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建设美丽中国是党的二十大确立的重要战略目标,明确到 2035 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北京作为首都,肩负着 “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的使命,美丽北京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四五” 期间,北京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PM2.5 浓度持续下降,蓝天保卫战取得突破性进展。但进入 “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的阶段性特征:常规污染物减排的边际成本上升,碳排放双控成为新的硬约束,绿色低碳转型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的要求更加迫切。同时,北京作为超大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紧约束的基本市情没有改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仍需加力。

2026 年 7 月,《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将 “美丽北京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列为七大主要目标之一,专篇部署 “加快绿色转型 全面建设美丽北京”。在此背景下,北京市政府印发《“十五五” 时期美丽北京建设规划》,作为未来五年统筹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与高品质生活的行动纲领。

二、核心制度与内容

《规划》锚定 2035 年美丽北京率先基本建成,提出到 2030 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美丽北京建设取得更大成效的阶段性目标。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生态品质提升、减污降碳协同、多元协同共治等方面,设置 18 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 5 项、预期性指标 13 项。

《规划》部署了七大重点任务:

一是深化污染防治攻坚。以蓝天保卫战为重中之重,深化车(械)源头减排、企业提级创绿、扬尘精细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 “三水统筹”,构建 “两纵四横” 高品质滨水空间示范带;加强土壤协同管理;深化施工、交通、社会生活等领域噪声防控。

二是系统提升生态品质。深入推进花园城市建设,因地制宜探索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GEP-R)转化路径,实现生态品质与生态价值双提升。

三是建设全域 “无废城市”。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提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水平,严格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增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四是加快绿色低碳转型。这是与双碳工作关联最直接的部分。《规划》明确提出:积极培育绿色生产力,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完善碳市场、碳足迹、碳普惠等机制,提升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水平;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绿色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五是梯次推进美丽建设。落实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加快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统筹推动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

六是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强化生态安全风险防范,有效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七是健全支撑保障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布局,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地方立法,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优化经济政策激励。

三、全行业落地影响

对北京碳市场与碳金融:《规划》明确 “完善碳市场、碳足迹、碳普惠等机制”,意味着北京将在全国碳市场框架下,继续深化地方碳市场建设,推动碳足迹管理体系和碳普惠机制向纵深发展。北京绿色交易所作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和北京碳市场交易平台,将在碳定价、碳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结合同期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就《产品和服务碳足迹核算方法编制指南》征求意见,北京正在加快构建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核算体系,为企业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提供支撑。

对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从 “制度要求” 变为 “规划硬约束”,北京重点排放企业将面临更严格的碳排放管控。企业需要加快建立内部碳管理体系,主动参与碳市场交易,通过技术改造和绿电消费降低碳排放强度。同时,《规划》提出的 “绿色企业” 提升体系(截至 2026 年 7 月北京绿色企业比率已达 50.1%)将继续扩围,更多企业将被纳入绿色提升范围。

对新能源与节能产业:《规划》将绿色低碳转型与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统筹推进,新能源供热、建筑光伏一体化、近零碳建筑、绿色交通等领域将获得持续政策支持。北京市发改委同期公开征集 2026 年新能源供热新技术,表明北京在清洁取暖领域仍在持续加力。

对京津冀协同:《规划》提出 “加快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意味着三地在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基础上,将进一步拓展到绿色低碳转型协同,包括碳市场互联互通、绿电交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领域的区域合作。

对社会公众:碳普惠机制的完善将为公众参与低碳行动提供更多激励,绿色出行、节能节电、垃圾分类等低碳行为有望通过碳普惠获得量化收益,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的绿色低碳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