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 年 7 月 10 日
实施时间:2026 年 8 月 1 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简单说,输配电价就是电网公司把电从发电厂送到用户家里收的 “过路费”,这个价格不是随便定的,每 3 年国家会重新核定一次,这就是 “监管周期”。这次是第四轮核定,刚好赶上我国新能源大规模并网、绿电交易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旧的电价机制已经不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需要,既不能让电网公司合理赚钱维护线路,也不能让新能源发电、用户用电享受到能源转型的红利,所以国家重新调整了这个价格机制,从 8 月 1 日开始全国执行,一直管到 2029 年。
二、核心制度与内容
一是价格结构性调整,不搞全国一刀切。这次不是全国统一涨价或者降价,而是分地区、分用户类型调整:全国大概 20 个省份的电量电价(按用了多少电收的费)下调了 5% 以内,同时容需量电价(按用电容量收的费)上调了 3%-5%,整体算下来工商业用户的平均用电成本基本稳定,不会出现大幅波动。
二是分区域优化输电成本,适配新能源布局。西北等新能源外送大省的区域输电价格降了 14.8%,直接降低了西北风电、光伏外送到中东部的 “过路费”;华中、华北等用电负荷中心的输配电价小幅上调,反而让企业自己搞分布式光伏、绿电直连的成本优势更明显。
三是改变电网盈利模式,不再靠卖电赚钱。这次改革明确电网公司的收入不再和卖多少电挂钩,而是按核定的成本加合理收益收钱,也就是说电网卖再多电也不会多赚,反而会主动支持用户装光伏、搞节能、用绿电,因为这些不会影响它的收入,还能减少电网改造的压力。
三、全行业落地影响
对新能源发电行业来说,西北的新能源外送成本降了,发出来的绿电卖到中东部更有价格优势,不用再担心 “送不出去、卖不上价”;中东部的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并网会更顺畅,电网不会再像以前一样卡并网门槛,反而会主动配合接入。对工商业用户来说,用电多的大工业用户如果自己装光伏、买绿电直连,能省更多电费,会倒逼高耗能企业主动用绿电、搞节能改造;普通中小用户的电费基本稳定,还能享受到新能源发展带来的长期电价下降红利。对电网行业来说,以后不用再拼命卖电冲业绩,会把更多钱投到电网智能化改造、储能配套、新能源接网工程上,刚好适配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需要,解决新能源 “看天吃饭” 的不稳定问题。对普通居民来说,这次改革不涉及居民电价,居民用电价格保持不变,长期来看新能源比例提高后,居民用电的稳定性会更好,电价也会更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