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可再生能源发展 “十五五” 规划》
发布时间:2026-07-27

可再生能源发展 “十五五” 规划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 年 7 月 23 日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十四五” 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到 2025 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已经突破 60%,风电、光伏装机历史性超过火电,建成了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体系。但同时也面临新的问题:新能源 “靠天吃饭” 的特性导致顶峰能力不足,晚高峰用电时新能源出力不够,还不能完全替代煤电的保供作用;新能源消纳压力依然存在,部分地区出现弃风弃光;非电利用规模小,工业、交通等难减排领域的新能源替代还没破局。“十五五” 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可再生能源要从 “补充能源” 变成 “主力能源”,从 “有没有” 转向 “好不好”,这份规划就是未来五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蓝图,明确了发展目标和路径,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

二、核心制度与内容

一是总量规模目标。到 2030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 18 亿吨标准煤左右,发电总装机达到 35 亿千瓦,年发电量 6 万亿千瓦时;其中风电和光伏总装机达到 28 亿千瓦以上,占全国总装机的一半以上,年发电量 4 万亿千瓦时,占全国发电量的 30%,真正成为电力供应的主力。二是可靠替代目标。首次把 “可靠替代” 作为核心目标,到 2030 年风电光伏平均置信出力达到 8%,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风电光伏供电占比超过 20%,“十五五” 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顶峰能力 3 亿千瓦,让新能源不仅能发电,还能在用电高峰时顶得上,保障电力安全。三是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的开发布局。集中式方面重点建设 “三北” 沙戈荒风光基地,新增装机 3.7 亿千瓦,同时发展 1 亿千瓦海上风电,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分布式方面重点在工商业、交通、建筑、农业四个领域发展,新增分布式装机 3 亿千瓦,实现 “到处都是新能源”。四是非电利用突破目标。到 2030 年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比 2025 年增长 1.5 倍,重点发展绿色氢氨醇、风光供热、生物质能、地热能,破解工业、交通等领域的脱碳难题,2030 年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达到 200 万吨。五是消纳和消费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强制高耗能行业使用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同时完善绿证、绿电交易机制,让绿色电力的价值能体现出来,鼓励企业主动用绿电。

三、全行业落地影响

对新能源发电行业来说,未来五年风电、光伏还有近 10 亿千瓦的新增装机空间,尤其是海上风电、分布式光伏、光热发电等领域会迎来快速发展,同时新能源电站要从 “重规模” 转向 “重质量”,具备调峰、顶峰能力的系统友好型电站会更有竞争力;对储能和调节电源行业来说,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的需求会大幅增长,“十五五” 新增抽水蓄能 1 亿千瓦,储能会成为新能源电站的标配,相关产业会迎来爆发式增长;对工业高耗能行业来说,绿电、绿氢会成为刚需,钢铁、化工、水泥等行业要加快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的零碳工厂会成为发展方向,用绿电的企业在碳市场、出口贸易中会更有优势;对交通建筑行业来说,新能源汽车要实现 “绿车充绿电”,新建建筑要强制配建光伏,地热能、太阳能供热会在北方地区推广,推动建筑和交通领域深度脱碳;对普通老百姓来说,农村地区的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会让农民通过新能源获得收益,电力供应会更稳定,电费也会因为新能源成本下降保持稳定,同时空气质量会持续改善。